本报讯(记者 卢金增 通讯员 贾伟)曾三次因偷盗获刑,出狱后仍不思悔改,在网上出售地磅搅扰设备,并向买家教授运用办法,以此获取不合法利益。近来,经山东省阳谷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教授违法办法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2022年2月,王某在找工作时,看到路旁边有大批车辆在一地磅处排队等候过磅称重。所以,他想到在分量上“钻空子”,如果有设备能遥控地磅,岂不是能够多挣钱?回到住处后,他在网络上查找,发现果然有地磅搅扰设备出售。王某在网上下载了一些地磅搅扰设备的相片,增加上自己的联络办法后制作成小视频发布,并从网上购货售卖。2022年3月,江某在网上看到王某发布的信息后,与他取得了联络。王某为防止被公安机关发现,要求江某供给其运用的地磅及现场周围环境的相片。收到江某的相片后,王某承认对方不是执法人员,便赞同买卖。
“地磅搅扰设备由两个部分所组成,一是信号接收器,要安设在地磅传感器的方位,另一个是遥控器。在车辆过磅时,经过手中的遥控器操作地磅,这样称出来的分量就能自己说了算。”王某使用互联网将设备运用办法教给江某,并邮递设备。江某向王某支付了5000元,后依照他教授的办法,在到某公司收买废铝时,遥控地磅搅扰设备,将本来10吨的空卡车称重成了14吨,导致核算废铝分量时减重4吨。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分量收支太大,所以将卡车拘留,江某的行为没有达到目的。经判定,江某欲欺诈的货品价值3.7万余元。
此外,王某还以相同的办法,向张某等人出售地磅搅扰设备,并教授运用办法,获利1万余元。不久,江某、张某被公安机关查询,王某发现工作暴露后投案自首。
承办检察官经审查以为,王某明知地磅搅扰设备能够改动地磅衡器的规范数值显现,能够被用于违法违法活动,为牟取不正当利益,仍使用互联网向别人出售该设备,并教授装置、运用办法,涉嫌教授违法办法罪。2022年11月9日,阳谷县检察院以涉嫌教授违法办法罪对王某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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