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4月1日讯(本网见习记者 唐宇松)今天起,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强制性国家规范《约束产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以下简称“《规范》”)正式施行,出产经营主体应按《规范》要求对生鲜食用农产品包装进行合规性规划。
《规范》适用于蔬菜(包括食用菌)、生果、畜禽肉、水产品和蛋等生鲜食用农产品产品的出售包装,清晰首要技术指标包括三方面:一是针对不一样类别和不同出售包装分量的生鲜食用农产品设置了10%—25%包装空地率上限。二是规则蔬菜(包括食用菌)和蛋不超越3层包装,生果、畜禽肉、水产品不超越4层包装。三是清晰生鲜食用农产品包装本钱与出售价格的比率不超越20%,对出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草莓、樱桃、杨梅、枇杷、畜禽肉、水产品和蛋加严至不超越15%。
为防止对农业出产经营活动形成不必要的影响或发生新的资源糟蹋,《规范》规则,“施行之日前出产或进口的生鲜食用农产品可出售至保质期完毕”。
对顾客而言,可通过“一看、二数、三算、四问”,简略判别产品是否归于过度包装。“一看”,便是看产品的外包装是否为奢华包装,包装资料是不是归于贵金属、红木等宝贵资料;“二数”,便是数清包装层数,判别蔬菜(包括食用菌)和蛋类包装是否超越3层,生果、畜禽肉、水产品类的包装是否超越了四层;“三算”,便是要丈量或预算外包装的体积,并与答应的最大外包装体积作比照,看是否超支;“四问”,问询包装资料本钱与出售价格,核算两者之比,看是否超支。
据悉,《规范》由农业乡村部安排起草,旨在为强化产品过度包装全链条管理、引导生鲜食用农产品出产经营企业适度合理包装供给法律根据和根底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