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摩 电 气 股 份 有 限公 司 拟 发 行 股 份 及 支 付 现 金
购买 资 产 所 涉 及 的 合 肥 雄 鹰 自 动 化 工 程 科 技 有 限
本陈述评价成果运用有效期一年,即自 2015 年 6 月 30 日至 2016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商场价值进行了评价。现将财物鉴定估量状况陈述如下:
2011 年 10 月 18 日,鹿拥军、粱友俊签署了《合肥雄鹰自动化工程
元,鹿拥军以钱银出资 160 万元,粱友俊以钱银出资 40 万元,注册资
本分期交纳,第一期出资 40 万元,鹿拥军实缴 32 万元,梁友俊实缴 8
2011 年 10 月 19 日,安徽恒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陈述》(皖
2011 年 10 月 27 日,雄鹰科技在肥西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理结束设
2012 年 10 月 20 日,雄鹰科技作出股东会抉择,抉择缴足该公司的
实收注册本钱至 200 万元,其间,鹿拥军交纳 128 万元,梁友俊交纳 32
2012 年 10 月 31 日,安徽恒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陈述》 皖
2012 年 11 月 1 日,鹿拥军、梁友俊、汪小华、汪存益、周超飞、
技的 5%、3%、1%、1%股权别离无偿转让汪小华、汪存益、周超飞、郭银
2012 年 12 月 21 日,鹿拥军与朱恒书签署了《股权无偿转让协议》,
2012 年 12 月 21 日,雄鹰科技作出股东会抉择,赞同新增汪小华、
2013 年 1 月 8 日,雄鹰科技就本次股权转让在肥西县商场监督管理
2014 年 12 月 15 日,雄鹰科技作出股东会抉择,赞同梁友俊、汪小
华、汪存益、 郭银玲、朱恒书顺次将所持雄鹰科技的 20%、4%、3%、0.8%、
0.8%股权转让予鹿拥军,每一元出资额的转让价格为 1.45 元,其他股
2014 年 12 月 16 日,鹿拥军与梁友俊、汪小华、汪存益、郭银玲、
2014 年 12 月 29 日,雄鹰科技就本次股权转让在肥西县商场监督管
2015 年 4 月 23 日,雄鹰科技作出股东会抉择,赞同新增注册本钱人
投入,上述钱银资金按 2:1 的份额,折合为公司 201 万元、5 万元、5
万元、1 万元、1 万元、182 万元、105 万元新增注册本钱,出资超越新
2015 年 5 月 14 日,安徽安国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陈述》(皖
实缴本钱 500 万元,超出部分 500 万元计入本钱公积金,各股东均以货
主营业务收入 1,418.56 万元,净利润 72.76 万元。近两年财物、财政
日的悉数财物及相关负债,账面财物总额 4,902.74 万元、负债 3,486.67
万元、净财物 1,416.07 万元。具体包含流动财物 2,278.06 万元;非流
计的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雄鹰科技财物负债表,评价是在企业通过审计
企业申报评价的土地运用权账面价值为 6,069,499 元,共 1 项,用
途为工业用地,为出让性质,面积为 33,333.33 m2,证载权力人为:合
肥雄鹰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土地权证编号为:肥西国用(2015)第 4673
企业申报其他非钱银性财物的账面值为 1,214,972.03 元,包含专利共
22 项、软件著作权 1 项、外购软件运用权 2 项,专利已获得证书(21
截止评价基准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雄鹰科技申报评价的表外财物
7、《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施行法令》(2007 年 11 月 28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04 年 8 月 28 日第十届全国
12、《财物鉴定估量职业道德原则-独立性》(中评协[2012]248 号);
19、《企业会计原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原则(财会[2006]3
1、雄鹰科技 2013 年、2014 年及评价基准日会计报表及审计陈述;
4、《出资评价》([美]Damodanran 著,[加]林谦译,清华大学出
式中:Cov( RX , RP ) :一守时期内样本股票的收益率和股票商场组合收
净财物账面价值1,416.07万元,评价值4,116.81万元,评价增值
被评价单位:合肥雄鹰自动化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评价基准日:2015 年 6 月 30 日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雄鹰科技在评价基准日2015年6月30日的净财物账面值为1,416.07万
元,评价后的股东悉数权益本钱价值(净财物价值)为18,050.00万元,
13,933.14万元,高338.44%。两种评价办法差异的问题大多是:
大。2012 年轿车整车加零部件的职业产量 4.67 万亿,而食物制造业、
到雄鹰科技股东悉数权益在基准日时点的评价值为 18,050.00 万元。
JDDB1504038 号《托付确保合同》。一起,鹿拥军、梁友俊作为确保人
与合肥市金鼎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合同编号为 JDDB1504038 号
为 JDDB1504038 号《反担保典当合同》,为合肥市金鼎融资担保有限公
告定论运用有效期为一年,自评价基准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起核算,至
2016 年 6 月 29 日止。超越一年,若经济行为没有完成,需从头进行资
证券之星估值剖析提示赛摩智能盈余才能比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归纳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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