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次序,阻止运用计量手法诈骗顾客的不法行为,维护顾客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则,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所称定量包装产品,是指以出售为意图、与顾客利益严密相关,在必定量限范围内具有一致的质量、体积、长度标示的预包装产品。
第三条定量包装产品在其包装的明显方位有必要正确、明晰地标示净含量,净含量由中文、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组成。
净含量是指在除包装容器和其他包装材料后内装物的实践质量、体积、长度。
第五条单件定量包装产品的净含量与其标示的质量、体积之差不得超越表(一)规则的负差错;与其标示的长度之差不得超越表(二)规则的负差错。
第六条批量定量包装产品按表(三)规则的抽样办法及平均差错核算办法随机抽样查验和核算,平均差错应当大于或许等于零,而且单件定量包装产品超出计量负差错件数应当契合表(三)的规则。
固液两相物质的产品,除选用质量g(克)、kg(千克)标示净含量外,一起应当选用质量g(克)、kg(千克)或许百分数标示固形物的含量。
第十条多件包装产品应当标示单件定量包装产品的净含量和总件数,或许标示总净含量和总件数。
第十三条查验定量包装产品净含量所运用的计量用具,其最大答应差错应当优于或许等于被查验的定量包装产品的计量负差错的三分之一。
第十四条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行业标准对产品的计量负差错、平均差错已有规则的,从其规则。
第十五条出产、经销定量包装产品没有按本规则正确、明晰地标示净含量的,责令予以改正;关于没有标示净含量的,期限改正,逾期不改的,可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十六条出产、经销定量包装产品,按本规则第六条规则的抽样办法查验,平均差错或许单件定量包装产品超出计量负差错件数违反第六条规则的,对比《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细则》第五十一条给予行政处罚。
国家技术监督局对查办定量包装产品计量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实施一致监督管理。